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通过招投标选择古建筑施工队伍(也包括设计队伍)的办法,对文物古建筑保护修缮也是不适用的。
招投标用于现代建筑的施工队伍选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现代建筑有完善的能够指导施工的设计。根据这样的设计作出的投标文件,能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设计,通过标书的比较,能反映出施工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高低。文物修缮则完全不同。首先,文物古建筑修缮工程投标所依据的修缮设计是不完善的,在修缮前的现场勘察中,设计单位只能依据从表面看到的损坏情况来确定修缮方案,有的建筑由于尚未腾退仍在使用,甚至连表面的损坏情况也看不全,这样在修缮内容、措施和工程量化等方面都很难提出准确的方案和数据。即便是已经腾退的文物建筑在前期勘察定案阶段也不可能对所有问题做出**的准确判断。很多问题,要等拆开之后才能做出准确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在古建筑修缮行业中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叫做“修缮修缮、拆开再看”。这句话虽然简单,但很能反映文物修缮工程的客观规律。
由此可知,在修缮的工程量、措施、方法都不能较终确定的情况下,要想通过招投标来比出谁优谁劣、谁的报价经济、谁的技术措施较得当,是根本不可能的。在诸多因素都很难确定的情况下,报价低的,古建文物设计,很可能就是技术力量较差的队伍或是外行队伍,寺庙祠堂维修设计,因为他们对很多不可预见因素不能做出估计,对工程细节往往考虑不到,工程预算中丢项落项很多,他们的报价肯定低。如果用谁报价低就用谁的简单标准选择施工队伍,古建筑维修设计,那么,往往就会将有经验的队伍排斥在外,而缺乏技术和经验的队伍反而能够中标。